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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奖原创精品最高可获200万元

发布日期:2013-06-26 10:59:39     信息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_xadm     浏览次数:

2012年度播出和获得国内外相关奖励的深圳原创文化精品即日起可申请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这是2011年《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出台以来,深圳连续第二年对原创文化精品进行奖励。申请项目包括深圳原创动漫产品、影视产品、舞台演出剧精品、出版物精品等,获奖精品最高可获200万元的奖励。在中央电视台、境内上星卫视、省级少儿动画频道黄金时段(17:00~21:00)播出的深圳原创动漫产品,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将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电视剧在央视一套、八套黄金时段(20:00~22:00)播出,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奖励100万元,在央视非黄金时段播出,奖励50万元,在境内上星卫视黄金时段播出,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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